6月4日,淮北礦業集團制定下發“安全生產月”活動期間作風建設“十條舉措”文件,旨在深入貫徹落實國家、省和集團關于“安全生產月”活動部署要求,進一步嚴明紀律、壓實安全責任,全力防范化解各類風險隱患,確保實現安全“四零”目標。
此次出臺的“十條舉措”聚焦井下單位主要領導干部值守值班、“三級”應急值守、現場隱患排查整治、措施的審批和落實、“打非治違”、現場管理、領導外出報備審批等關鍵環節。
“十條舉措”指出,現場存在隱患尤其是重大安全隱患,專業領導必須在現場安排處理,當班處理不掉的,必須向下一班交接清楚,并及時匯報。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緊急情況未安排停工撤人的,給予當班最高級別干部解除勞動合同處分。
“十條舉措”規定,重拳出擊“打非治違”,對于自查未發現被集團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、安全造假行為,給予責任單位掛老虎牌,約談相關責任領導,并扣除相應安全年薪;情節嚴重的,給予警告等政務處分。
“十條舉措”要求,嚴抓現場管理、嚴抓措施落實,嚴防干部思想麻痹、行動松懈、管理放松。對出現“三松一滑”、安全被動以及隱患問題較多的單位,視情況給予掛牌、約談、誡勉等處理。
“安全生產月”活動期間,集團組織(人事)部、紀委、安全監察局不定期開展干部作風建設“四不兩直”檢查,對發現的問題嚴格按有關規定問責處理到位。
(審核:陳 磊 責編:李 敏)